所需文件: l 保险合同计划变更申请书(投连险) 2 保险合同正本 申请时间:保险费缓缴期内 具体规定:
1、 结束保险费缓缴期的生效日为受理日的下一周月日;
2、 客户结束保险费缓缴期时,主险和「三连宝」终身寿险(万能型)可选择补缴所有缓缴期内保费,或缴交生效日与下一应缴日之间的保费(此种情况须缴交的保费计算方法见右例);
3、 结束缓缴期后,保费的分配从上一保费应缴日起延续计算;
4、 客户申请结束缓缴期,所缴交保费和保单帐户内的单位帐户价值必须满足保留12个月保障费用的要求,否则按补缴保障费用的方式缴交缺少部分;
5、「三连宝」终身寿险(万能型)不能单独结束缓缴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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